租房合同少寫這6條,房東可能白忙半年
把房子租出去,本想安穩收租金,可不少房東因為合同沒寫明白,最后鬧到賠錢,有的甚至半年房租都搭進去了。今天就說幾條合同里必須加上的,少一條都可能出岔子。
第一條,明確房屋里的東西歸誰管。像空調、熱水器這些,得寫清楚正常用壞了房東修,要是租客故意弄壞,就得租客自己掏錢修。之前有個房東沒寫這條,租客把冰箱砸壞了說正常老化,最后房東只能自認倒霉。
第二條,約定好物業費、水電費誰來交。別覺得這是小事,有的租客到期跑路,欠著幾百塊水電費,房東還得自己去補交,找都找不著人。
第三條,寫清楚能不能轉租。要是沒寫,租客偷偷把房子轉租給別人,到時候新房客賴著不走,原租客又聯系不上,房東想收房都難。
第四條,明確退租時的衛生標準。有的租客退租時屋里跟垃圾堆似的,清理費就得好幾百。合同里寫清楚“退租時保持和入住時一樣干凈”,到時候才有依據扣押金。
第五條,注明房租逾期怎么算。比如超過3天沒交房租,房東有權收房,逾期一天按多少比例加錢,這樣能逼著租客按時交錢。
第六條,把交房時的房屋狀況拍下來附在合同里。墻有沒有裂縫、地板有沒有劃痕,都拍清楚,免得退租時租客不認賬,說這些是原來就有的。
租房合同看著簡單,其實都是給日后減少麻煩的。房東們別嫌麻煩,一條條寫清楚才踏實。你租房時遇到過合同糾紛嗎?都是怎么解決的?來評論區聊聊經驗。